本案件是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為涉外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當前,商業秘密成為每個企業至關重要的知識產權,一些看似不重要的信息泄露有可能對企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本案件中,因商業秘密的范圍是有限定的,并不是一個公司所有的經營信息都屬于商業秘密,因此保護中心針對當事人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進行分析,發現只有一部分屬于商業秘密,另一部分公眾都能知曉的信息則不屬于商業秘密。
關于商業秘密的認定與調查取證,本案件涉及海外信息,調查取證會有一定難度,保護中心對客戶信息是否屬于大發公司商業秘密開展實證調查分析,對客戶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這一要件,結合調查分析結果進行判斷,基礎工作扎實,最終做出一部分客戶信息屬于商業秘密的認定結果,事實和法律依據充分,足以讓當事人信服。認定結果出來后,侵害方認識到錯誤,愿意調解也希望得到諒解,在保護中心的主持下,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并且取得了較好的調解效果,接近權利人預期。
本案件針對商業秘密保護的兩個難點問題的解決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一是商業秘密的認定;二是侵犯商業秘密的取證。但是本案件中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工作人員未先進行調查就聯系侵權人進行調解,可能導致有關證據的毀損滅失。
商業秘密侵犯案件其實是很常見的,但是很多企業沒有商業秘密的維護意識,出現一些不嚴重的侵犯時只當是小事,而當發生嚴重損失時再去維護就晚了,因此在員工入離職時需要特別注意是否有可能侵犯別人的商業秘密以及自身商業秘密是否會被泄露。